雲南網訊(記者 楊之輝 通訊員 吳長彬)近日,雲南鎮雄縣出台《鎮雄縣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情況通報制度》和《鎮雄縣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約談制度》,強化“一把手”責任意識和政治責任,督促各級“一把手”在教育實踐活動中把自己擺進去、把責任扛起來,以身作則發揮示範引領作用,確保教育實踐活動不流於形式、不走過場。
  《通報制度》規定,各鄉鎮各部門教育實踐活動開展情況,採取書面通報和會議通報形式,每月一次定期通報和階段性工作適時通報,通報內容經鎮雄縣委教育實踐活動領導小組或鎮雄縣委活動辦領導審核後,在全縣範圍內通報。通報情況作為評價各鄉鎮各部門活動是否取得成效的重要依據。
  約談制度明確了約談主體、約談對象、約談時間、約談方式、約談內容和約談要求。約談對象主要是各鄉鎮和縣直各部門 “一把手”和需要約談的對象,主要約談各鄉鎮各部門 “一把手”推進教育實踐活動履行第一責任人職責情況;帶頭深入學習,帶頭聽取意見,帶頭查擺問題,帶頭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帶頭整改落實的有關情況;發現有關問題,需要約談的情況。同時,根據工作需要,適時對有關負責同志“重點約談”“提醒約談”和其他約談。
  據悉,鎮雄縣將把約談情況作為考核評價和調整使用幹部的重要依據。
  ?  (原標題:雲南鎮雄建立通報和約談制度 為實踐活動“保駕護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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